3.02.2008

著了Jean Paul Gaultier的魔





Jean Paul Gaultier╳金耳釦 / L’ours Terrible de la Mode 時尚頑熊。(連震黎攝)


買了Sempe新書「A Little Bit of Paris」,在溫暖的台北冬天,能夠隨機找家順眼的café坐下來讀書,比當巴黎人更覺得幸福。其實要覺得比巴黎人幸福一點都不難,因為有人說,「上帝給法國最棒的禮物就是巴黎,錯誤卻是裡面住著巴黎人。」到巴黎才會真的瞭解這句話的中肯,巴黎人並不討人厭,也不討厭你,只是老愛跟自己過不去,情緒化到不行,不太懂得「福氣啦!」反而在台北處處都可以找到café坐下來,好像在巴黎一樣,已經讓我身邊不少外地朋友驚豔,為稱不上「禮物」的台北加了不少分。

除了café,在巴黎隨時鑽進小巷、或建築物之間的通道,常會發現別有洞天的秘密花園。我很喜歡在Place de la Victoire附近的玻璃頂小商場,它其實是由老市立圖書館改成的,玻璃屋頂把幾棟建築之間的通道化為室內,人們從這條街走進去,喝下午茶(這裡有一家很溫馨的茶店,自然是比咖啡更好喝)、逛玩具店、或二手書,然後從另一頭鑽出來,又到了另一條街上,好像剛才做過的事只是穿過幾條街,事實上卻是享受了一段「失蹤」。Jean Paul Gaultier的店,就在鑽出來的某一個出口旁。

我的巴黎朋友告訴我,Gaultier經常在這裡穿來穿去,但是,巴黎人就是巴黎人,並不會有任何特別的反應,他只是一個巴黎人。

雖然被叫做時尚頑童(L’enfent Terrible),別以為他像牡羊座那樣像個天真的小孩,事實上,他是一條金牛,從出道就一直離經叛道的他,那份堅持地走自己方向的頑強,真的很金牛。多年前心一橫買下的第一個名牌皮夾就是Gaultier的,舊處理過的酒紅色皮革,浮雕著帶刺的玫瑰花,與歌德字體寫成的Jean Paul Gaultier,用了七八年都捨不得換(也因為它都沒破)。後來心又橫買下的第一件高級西裝外套,也是他的,外套內裡接著件馬甲,自己搭白棉T、窄管牛仔褲、高跟鞋,比穿長裙晚禮服還有存在感。

愛Gaultier衣服的男人,多半是迷戀那種神秘的歌德氣氛,吸血鬼伯爵似的浪漫、似男若女的灰色地帶;愛Gaultier的女人呢?也絕非小甜甜,他的女裝快速成衣連鎖店模仿不來,就是因為只要用料不夠好,儘管是一模一樣的刺青印花,穿起來就連氣質都廉價;剪裁不對勁兒,怎麼樣也找不到那份存在感。一年8個男女裝系列加高級訂製服的創作中,台上神采奕奕謝幕的他,但從不棧留片刻,永遠就是下了秀還要繼續工作的模樣。

很久以前,有人說,自從他的愛人辭世後,他從未停止工作過;在陰陽世界、飲食男女之間,除了金牛似的精力與頑童般的才情,或許還有著那麼濃的巴黎人性格,不想放過自己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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